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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嘉禾縣龍?zhí)舵?zhèn)龍興村王某與同村的胡某因土地歸屬問題發(fā)生打斗,致胡某輕傷二級。當地司法機關以“巡回法庭”的形式在該村公開審理了此案。(3月18日《郴州日報》)
在廣袤鄉(xiāng)村,村民因宅基地劃界、耕地權屬、灌溉用水等問題引發(fā)的爭執(zhí)是鄉(xiāng)村治理的痛點與難點,解決起來十分棘手,當鄉(xiāng)規(guī)民約、人情關系無法化解矛盾時,法律必須成為定分止爭的終極防線。
嘉禾縣司法機關將這起故意傷害案的庭審現場搬到了村民家門口,將司法程序置于陽光之下,既破除群眾“官司進衙門”的畏訟心理,也打破了“誰橫誰有理”的叢林法則。村民親眼見證舉證、質證、辯論的全流程,在旁聽中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與力量。
加強法治教育,提升村民的法治素養(yǎng),有助于形成崇尚法治、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圍,為鄉(xiāng)村治理提供堅實的法治基礎。審理此案過程中,檢察官發(fā)表公訴意見時,還以案釋法,對被告人和旁聽村民進行法治教育,引導被告人深刻反省,強調遵法守法的重要性、必要性,呼吁群眾以平和、理性的方式化解矛盾糾紛。這種沉浸式的普法打破了法律的專業(yè)壁壘,讓“遇事找法”成為可操作的行動指南。
我們也應看到,一些家長里短的糾紛演變?yōu)楸┝_突,與調解機制的失靈不無關系。完善矛盾糾紛調解機制,必須充分發(fā)揮村“兩委”在鄉(xiāng)村治理中的關鍵作用。對于村民之間的利益紛爭,要有作風公道正派、在群眾當中有威望的村干部出面調解,引導涉事方理性表達利益訴求、依法維護合法權益,防止矛盾激化升級。隨著農民維護個人權益觀念的不斷更新,構建輻射鄉(xiāng)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顯得十分必要。相關部門和鄉(xiāng)鎮(zhèn)可以通過設立法律援助站點、組建村級法律服務團隊等措施,推動法律服務在農村的普及和深化,引導村民在家庭、鄰里、婚姻、土地承包、房屋土地征收補償等領域依法行事,不斷提升鄉(xiāng)村基層治理的法治化水平。
一審 | 謝莉娜
二審 | 陶子瑤
三審 | 劉小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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